2015年8月底入学的2015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包括留学生)的课程安排

发布者:徐希宇发布时间:2015-07-30浏览次数:2496

2015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留学生)的课程安排:


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0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最低要求18学分):


研究生需修:

第一学期(秋学期):

1、公共学位课程:《学位英语》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中国学生选)

                  或者《汉语》和《中国概况》 (留学生选)

2专业基础学位课程:

①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眼科学、肿瘤学、急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和麻醉学专业基础学位课程:免疫学基础与应用》、《分子生物学C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基础学位课程:《断层解剖学》

全科医学专业基础学位课程:《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导论》

3、实践教学系列课程:《医学前沿B》和《临床技能》

4、限选课:《自然辩证法概论》


第二学期(春学期):

1、专业基础学位课程:

①外科学专业基础学位课程:《局部解剖学》

②妇产科学、医学影像与核医学专业基础学位课程:《分子病理学》

③急诊医学专业基础学位课程:《高级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技术》

2、专业必修学位课程:

《神经病学进展》、《精神病学进展》、《临床检验医学进展》、《眼科学进展》、《放射学进展》、《皮肤性病学基础与临床》(按照各二级学科任选其一)


第三学期(秋学期)

1、专业基础学位课程:《临床流行病学(专业学位)》、《医学统计学(专业学位)》

2、专业必修学位课程:

内科学进展》、《外科学原理与实践》、《妇产科学进展》、《儿科学进展》、《临床肿瘤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进展》、《麻醉学》、《危重病医学》(按照各二级学科任选其一)

3、限选课:《循证医学》


必修环节:

①中国学生的临床轮转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进行,实际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3个月,达到各专业培训标准细则的要求;留学生课程学习为半年,临床轮转时间不少于24个月。

②在中期考核前选听讲座至少8次,其中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法律、心理健康至少各1次;

③参加学术研讨活动至少2次并撰写学术论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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