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寅辉等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者:刘静静发布时间:2018-12-18浏览次数:3735

关于对刘寅辉等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根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2款的有关规定,医学院学生刘寅辉(学号:43104116);严妍(学号:43106126);章咪(学号:43208311);韩伟(学号:43210121)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应予以退学处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1款有关退学的规定,医学院学生程继(学号:43108252)未达到学校毕业(含未达到结业)要求且已超出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应给予退学处理。

经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上五位同学退学处理。学校已对该处理决定予以发文《关于给予孙飞国等69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校发[2018]234号)

特此公告,公告时间15个工作日。

  

  

  

  

东南大学医学院

关于对刘寅辉等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决定.docx2018-12-1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