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申请对象:各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为我校认定的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见附件.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特别提醒成绩要求: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
4.申请学生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同时需在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
奖项 | 系统开放时间 | 纸质版文件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9月13日-10月15日 | 10月15日中午12点前 |
5.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因评审和公示要求,请同学在9月25日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
三、 具体名额
23级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 | 4名 |
20、21、22级医学院 | 37名 |
医学院
2024年9月19日
附件.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