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市医考报名资格审核条件及注意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18浏览次数:1118

 

2014年南京市医考报名资格审核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格审核条件
执业医师报考条件:
(一)2014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1、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2、所在院校出具的考生当年毕业的证明,证明包含考生所学专业以及在校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临床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实践训练的证明,一式两份。并于当年831综合笔试考试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核验。
(二)2013年及以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验证码的那一页,要求3月18日以后查询),一式两份。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交试用机构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2012年及以前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专生
1、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验证码的那一页,要求3月18日以后查询),一式两份。
2、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期满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一式两份。2012年的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交试用机构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2009年及以前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中专生
1、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籍卡复印件,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
2、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期满五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一式两份。2009年的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交试用机构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4、2009年以后又取得大专学历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大专毕业后执业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一式两份。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一)2013年及以前大专毕业生
1、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验证码的那一页,要求3月18日以后查询),一式两份。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一式两份。2013年的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交试用机构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本省中专毕业生
1、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籍卡复印件,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一式两份。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1、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2、在1998年6月26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省中医药局考核合格并推荐的证明(可依据2012年前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3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
5、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报名的各种材料中姓名、出生日期、毕业年月、身份证号是否一致。不一致的由出错单位出具纠错证明。对姓名中音同字不同需有证明。
2、报考类别应与本人取得学历的专业及试用期合格证明一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报考执业医师时,但报考类别必须与取得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类别一致。
3、列入我省招生计划,并取得医学类专业学历本科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其学历可以作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依据(必须提供我省招生计划批文或相关备案资料)。
4、本科以下学历,非我省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回原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确需在我省报名者,需提供能证明其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和打印。
二、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按此顺序装订):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2)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二代身份证正反都需要复印)。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明材料:大专及本科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为3月18日以后查询的)。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和打印。江苏部分高校也可从江苏省高校学历文凭网(www.jsbys.com.cn)查询和打印。中专学历需提供学籍证明、学籍卡复印件。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6、试用(执业)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时间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7、执业所在单位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送审材料要求:
1、报名表和所有复印件均须一式两份,所有纸张均使用A4纸,左上角统一装订。各项材料填写齐全(报名表照片必须为网络打印,粘贴照片无效),认真核对报考的类别和级别,考生是否签名。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相关要求,照片必须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
2、送审材料齐全、整洁、统一,每份报名表照片上要加盖单位骑缝章。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各医疗卫生单位初步审核后,需在报名表、身份证明、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学历查询等材料和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网络验证,确认无误后在电子注册备案表签字确认。毕业证书原件交考点办公室统一审核。材料按以下排列顺序装订:(1)报名表(2)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书复印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月18日后查询的)(5)需提供的其他材料(6)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7)执业所在单位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不需要上交照片。
3、持助理证来报考执业医师的人员,要提供助理资格证和执业证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复印发证机关和个人信息两面。进行过执业变更的,需在医师联网注册管理软件上查询首次注册时间,并打印盖章。
4、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要规范,不能写简称,单位名称要与机构执业许可证上一致,毕业学校名称、学习的专业要与毕业证书上相一致。
5、上报市医考办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身份证审核人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就不用带原件了)。同时需上交考生报名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电子邮箱:njykb@163.com。持中专学历报考的,毕业证书原件要求全部带到省里复审。为了方便工作,和大家沟通更便捷,快速,提高工作效率,市医考办创建了“南京医院之家”QQ群,欢迎各医院负责医考的同志加入,群号码:44853650,添加时请注明医院名称和联系人的姓名,入群条件:实名制。
四、考试收费问题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2011年重新核定的医考收费标准(苏价医函[2011]43号),今年仍采取分段收费,报名费10元/人;实践技能:临床、中医、公卫180元/人,口腔270元/人;综合笔试:执业医师26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50元/人。
五、上交报名材料的时间安排
1、省直属、市直属医疗机构,部队三级医院、医学院校研究生部3月24号前将报名材料直接报市医考办。

2、各区县卫生局27号上午8:30上报材料,各区县派一名熟悉医考工作的同志到市医考办集中复审考生报名材料。

 

其他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一:报名条件及审核.doc

附件二:资格审核(2014版).doc

附件三:试用期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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