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2021年长春市面向东南大学招录专业选调生公告

发布者:唐天奎发布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45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和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调生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战略实施,着力建设一支符合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执政骨干队伍,决定面向东南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到长春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生。

二、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为长春市及所辖城区公务员法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岗位,具体岗位见《2021年长春市面向东南大学招录专业选调生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选调条件

(一)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

(二)2021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当年考录的本科院校为本科一批院校。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选调政策

(一)根据选调岗位性质,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试用期为1年。

(二)博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为四级主任科员。

(三)录用后,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由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重点培养,为选调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四)录用后,先在招录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后下派到基层岗位锻炼。

(五)发放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以上安家补贴分5年拨付。同时,为每人发放住房补贴2万元/年,发放5年。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学校推荐与资格审查。学校要把为党政机关培养和输送人才作为重要职责,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优秀毕业生积极报名,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对学生能力素质和资格条件审核把关,按照岗位一定比例择优推荐人选,对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严格排除在外。经学校资格把关后,组织学生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长春市定向招录专业选调生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经所在院系加盖公章后,纸质(含电子版)统一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准并加盖公章,2020年10月30日前发至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彻整个选调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拟定于11月份,考场设在上海。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事宜将通过高校就业网站发布。

(三)确定拟选调人选。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其他原因取消录用,在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当招录计划出现空缺时,根据考生专业和职位条件,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调剂。

(四)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赴学校组织进行体检。

(五)考察和公示。结合各高校毕业考核鉴定,重点考察拟选调人选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情况。同时,通过校园就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与录用审批。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和本人填报志愿与拟选调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待拟录用人员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招录相关政策与具体工作程序由长春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杜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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