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罗萍发布时间:2023-09-15浏览次数:1101

各班级、各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的要求,结合《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及《东南大学医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条例》,现将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符合校三好学生条件;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八)国家奖学金的破格申请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在10%-30%之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具体标准如下: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

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

EIA&HCICSSCICSCD核心库及扩展库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

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特等奖奖励,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学生本

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专利,必须为发明专利且已被正式授权,学生本人必须为第一授权人(须通过专家鉴定);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

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 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须通过艺术指导中心专家鉴定);

7. 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 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三、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德育为先,严禁不正之风。

(一)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于920日17:00之前在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报名,逾期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学院采取公开答辩方式进行评审,预计于924日下午答辩,请同学提前做好准备。

(二)若教育部下达国家奖学金评选最新要求,将以最新要求为准。

四、具体名额

22级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

4

192021级医学院

12

 

五、材料报送

待评选结束后,由学院组织材料填写和报送,另行通知。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东南大学医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条例.pdf

 

 

                                                   医学院

                                                20239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