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罗萍发布时间:2024-09-19浏览次数:743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申请对象:各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为我校认定的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见附件.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特别提醒成绩要求: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50%且无不及格课程

4.申请学生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不少于3同时需在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

奖项

系统开放时间

纸质版文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

913-1015

1015日中午12点前

5.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因评审和公示要求,请同学在925日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

三、 具体名额

 

23级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

4

202122级医学院

37

 

                                              医学院

2024919

附件.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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