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东南大学春学期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罗萍发布时间:2025-04-14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本学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2025年东南大学春学期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25年东南大学春学期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一)院系名额分配

根据2025年东南大学春学期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对象及名额表(详见附件)进行分配。

(二)学生系统申请

系统开放时间:2025411-2025425

奖学金申请方式:信息服务门户—奖学金

助学金申请方式:信息服务门户—助学金

因评审和公示要求,同学请务必于418之前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三)院系审核公示

学院按照相关奖助学金评审条例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本科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四)学校审核公示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报本科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校内统一公示,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评审要求

(一)应捐赠方和教育基金会要求,评审学年为2024-2025学年,申请学生在当前所在学院评定(含分流或转专业后)。

(二)申请理由等部分请认真填写,如发现抄袭、应付等情况,取消其申请资格。申请理由/个人小结部分请同学认真填写。

(三)请保证系统的准确性、与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四、材料提交要求

以下材料请于2025418前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一)奖学金提交材料(纸质版)

1.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个人签字);

2. 成绩单(如作要求,备注绩点、排名,由教务老师签字或学院盖章)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部分奖学金评选要求明确“申请学生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类似表述),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4. 其他材料:根据不同奖学金评选要求,需额外提交的其他佐证材料、评审材料等。(详见通知末注意事项及名额汇总表中内容)。

(二)助学金提交材料(纸质版)

1.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个人签字);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3. 对成绩有要求(含对首修有要求)的助学金,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成绩单(如作要求,备注绩点、排名,由教务老师签字或学院盖章)

4. 其他材料:根据不同助学金评选要求,需额外提交的其他佐证材料、评审材料等。(详见通知末注意事项及名额汇总表中内容)。

五、注意事项

请务必认真阅读每项奖助学金要求,其中南京市温州商会奖学金需附籍贯所在地为相应要求地区的相关证明。


43医学院-2025基金会春奖.xlsx

东南大学医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条例.pdf


医学院

202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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