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奖教金的通知
发布人:石然  发布时间:2015-04-14   浏览次数:763

各单位:

    2015年度奖教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今年的奖教金的申报与评审,采取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初审并推荐,人事处审定报教育基金会备案的办法。对从事基础课(含公共课)教学的教师倾斜。

一.奖教金申报条件:

1.师德高尚、敬业爱岗、勇于创新、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努力从事教学建设和科学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

2.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超额完成年度工作量,且教师课堂教学(含毕业设计)工作量达到额定工作量的60%以上,在教务处评教工作中分数达到优良以上;

4.本学年度获得过奖教金的不得再申报;

5.一人不得上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奖项;

6.所有奖项以个人申报,不可数人共得一个奖。

二.奖教金申报及评审办法:

根据有关协议及基金会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今年将继续采用“两轮评审 ”的申报评审办法,即第一轮为全校差额遴选奖教金的评审,采取本人申请,由所在院系、教务处学生评教工作以及奖教金赞助方评审相结合;第二轮为非遴选类奖教金的申报,采取本人申请,由所在院系评审,未获得全校差额遴选奖教金的教师仍然可以申请该奖。第二轮申报工作将于第一轮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现将全校差额遴选奖教金评选的相关通知发至各单位,请根据通知内容组织本轮申报工作。

1.“东南大学中泰国立奖教金”:一等奖3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15人,四等奖7人;一等奖20000元/人,二等奖10000元/人,三等奖6000元/人,四等奖3000元/人。成立评审委员会,在全校进行评选,奖励从事本科教学和优秀教师,研究生基础课教学的优秀教师以及获省级以上优秀硕士、博士论文的指导教师。申报人必须是近5年来获得校教学奖励金一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大型比赛并获奖,或东南大学青年教师授课竞赛奖,或全校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老师,或省级以上优博指导教师,或其它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

2.“无线电系七八级同学奖教金”: 共25个名额,20000元/人。奖励在教学岗位上兢兢业业教书育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的教师。拟获奖名单报对方审定。

3.常州校友会龙城奖教金:共5个名额,2000元/人。侧重于和常州企业有产学研合作关系的教职人员。邀请常州研究院、常州校友会各一人参与评审。

4.英泰立奖教金:共5个名额,3000元/人。8选5差额,最终结果对方审定。

5.金智教育奖教金:共5个名额,5000元/人。学校确定不多于8名推荐人选,由对方确定5人。

6.金昇奖励基金:共10个名额,20000元/人,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请,原则上每院系推荐1名,由奖教金遴选委员会进行差额遴选。

三.有关说明:

各单位在上报本学年奖教金时,需填写《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教金申报表》(纸质版)及《奖教金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表格详见附件,也可在网上下载,下载网址为http://seuef.seu.edu.cn/1000/list.htm

信息录入时请填写务必准确,“奖项名称”,“所在单位”请用全称;“项目名称”须按通知要求填写规范完整;“金额”格式如:2000代表2000元(人民币), 一卡通号和姓名核对准确,数据填写开头和中间不要留空格;获奖老师必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

请各单位于2015420日以前将《奖教金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mailto:请于4月15日以前由各院、系将《奖教金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flin@seu.edu.cn,并将申报材料原件及汇总表打印件盖章交人事处劳资科。逾期将作弃权处理。;并将纸质版《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教金申报表》、《奖教金申报信息汇总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人事处劳资科。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地 点:四牌楼校区五四楼205

联系人:费祎 何萌 电话: 52090249, 83790379,52090256



附件1: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教金申报表.doc

 

附件2:奖教金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人事处劳资科

 2015年4月10日  

                                                

 


补 充 说 明

根据基金会最新通知,以下两个奖项面向教育管理人员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英泰立奖教金:学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共5个名额,3000元/人。8选5差额,最终结果对方审定。
金智教育奖教金:学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学管理人员,从事教学管理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在日常工作中对利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辅助管理有一定的心得体会。共5个名额,5000元/人。学校确定不多于8名推荐人选,由对方确定5人。
    请各单位根据要求组织申报,谢谢。

        人事处劳资科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