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区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发布人:吴志龙  发布时间:2016-11-08   浏览次数: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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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及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等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岗位的咨询问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南京市区属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11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61130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因基层用人急需,此次招聘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毕业并于20168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后,以及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3、资格条件中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